2023年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32人公告
- 摘要
- 招考人数 32
- 报名时间
- 报名方式
- 报名条件
为积极推进“合肥请您来”大学生招引行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吸引大学生来肥来庐就业乐业。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32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
2022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庐阳区人社局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可直接与见习单位对接联系,下载填写《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1)、《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2),并将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见习单位。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段内,见习单位招录到符合条件的人员,该岗位即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结束招募。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在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七、组织上岗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庐阳区人社局进行见习人员资格核验,核验通过的见习人员名单,将统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区人社局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次月1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65699346
报名咨询:直接与见习单位报名,联系电话见《庐阳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附件3)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附件2
见习人员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自愿到 参加见习,见习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见习期间,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提供的个人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2.到岗之前,本人未参加过省内外就业见习活动,处于未就业状态(无社保记录、无就业登记记录、无工商登记记录,或已办理失业登记);
3.见习期间,遵纪守法,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承担见习岗位职责,履行见习单位保密义务;遵守《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见习管理规定;在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之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就业登记和不缴纳社保。
本人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就业见习补贴退回和相应法律责任;因本人过失而见习单位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可不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庐阳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
原文网址
https://www.ahhfly.gov.cn/ywdt/gggs/11314895.html本站只转载资讯,不做其他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